环保部通报27起重点环境案件处理结果
日期:2014-02-13 17:14
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
呼伦贝尔市环保局对擅自设置向免渡河排放循环冷却水排放管道的违法行为,责令其于2013年5月30日前限期拆除违法排污口,并处4万元罚款;对下风向臭气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责令其于2013年7月1日前完成对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的治理,并处8万元罚款。
牙克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三次因出现设备故障、未能及时发现恶臭气体产生并控制其向大气排放的行为,分别于2012年12月、2013年3月、2013年8月对其处以2万元、5万元、5万元的罚款。
该公司已缴纳罚款74万元,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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