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设立国家绿色银行
日期:2014-02-07 17:51
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就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了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该准则被称作《赤道原则》。
作为首批接受《赤道原则》的跨国银行,汇丰、花旗和渣打3家大型国际银行都在决策层次设立了绿色信贷专责机构。例如,汇丰集团董事会专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花旗集团设立了环保和社会风险政策审查委员会。相较之下,国内商业银行的步伐滞后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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