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承接全国1/3污水量 污染承载力遭严峻挑战
日期:2014-01-27 17:14
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据了解,《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施行已近10年。多年来,苏州、无锡、扬州、南通等市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考核内容和综合指标体系,对主要河流、断面实行河长制、断面长制。其中苏州市已制定20多部生态环境保护类地方法规,率先制定了生态补偿条例,全社会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超过了3.5%,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制定了水环境保护条例。此次系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二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暴露了长江水环境每况愈下令人堪忧,治理水污染已刻不容缓,迫切需要全流域同防共治。
排污口取水口已成犬牙交错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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