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订应凸显政策法特征
日期:2014-01-22 10:30
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环境权入法,应具体可操作
在《环境保护法》修订过程中,意见分歧最大、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就是环境权问题,即是否在综合性的环境法律中确认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享用清洁、健康的环境的权利。我认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要从确认环境权出发。环境权的实现离不开两条基本的途径:一是将综合性的环境法律中有关环境权的一般性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即环境权法律条文的具体化;二是在法治实践中将维护、救济、保障环境权化为实实在在的守法行为、行政管理执法行为、司法行为和法律监督行为,即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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