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订应凸显政策法特征
日期:2014-01-22 10:30
监督管理的模式对于跨越多行业的环境保护十分必要。
在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中,统一监督管理应当得到落实。具体可以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或者其他涉及环境保护事项的审批中,审批部门在进行审批时应征求环保部门意见,环保部门的意见对于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具有重要乃至决定性影响。
通过这种方式,环保部门对其他有关部门涉及环境保护的决定加以指导或者监督,可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监督管理。
怎样做到统一监督管理?
我国台湾地区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环保部门发挥作用的方式值得我们借鉴。
按照我国台湾地区的《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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