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订应凸显政策法特征
日期:2014-01-22 10:30
、行政、司法三种职能,往往被称为第四政府部门。
国情不同,自然不宜照搬,但对于思考我国环保部门的定位应该有所启示。
类似统一监督管理的做法并非仅仅需要落实在环境保护领域,我国在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领域已经采用诸如综合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的体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其原因在于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也涉及到多个行业、多个环节,仅仅通过单一机构难以实施有效管理。
这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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