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4家单位和企业污水排放超标
日期:2014-01-17 22:19
大量黄烟,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雨水总排口氨氮、总氮、挥发酚分别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直接排放标准的2.1倍、1.0倍、6.6倍;萍乡市江西大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超期存放(超过一年),未有延期贮存报告;新余市袁河工业平台入袁河排污口,水量较大,河水发黄,有少量油污;赣州市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总排口COD、总铅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18.4倍、0.75倍。
江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辖区内企业或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保问题的有关县(市、
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0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