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8 18:40
记者1月7日获悉,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要在今年上半年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建制镇、六江二溪流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和土楼保护区内的乡镇,要在2015年底前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省其他乡镇,要力争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乡镇工业集中区
废水单独处理
按照城乡统筹、就近接管、相邻联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位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的乡镇,要通过管网建设就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