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8 18:36
1月7日,记者从甘肃榆中县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确保新建成的夏官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榆中县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该费用将由县自来水公司代为收取,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存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据了解,为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榆中县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召开了城市污水处理费定价听证会,并上报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此次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按0.8元/立方米征收,非居民生活用水按1.20元/立方米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实现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