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利好有限 铺垫水价市场化改革
日期:2014-01-07 13:31
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科研管理处处长姬鹏程对记者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姬鹏程介绍,按照调研阶段的建议,第一、第二级水量应覆盖90%的居民家庭用户,而《通知》则将这一比例扩大到了95%。一、二、三级价差安排应为1:2:5,比《通知》中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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