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7 13:18
水排放标准对自然环境差异性、技术可达性、经济可行性不够重视,对污水处理发展方向指向不明。采用简单一刀切的方法处理地域不同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重大差异性问题,不利于生态敏感地区的水质保护以及缺水地区的水资源问题的根本解决,在环境保护的天平上失去了应有的分量。
第三,在实践中,缺乏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考与追求。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与自然环境不和谐。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大量污泥没有安全、妥善地融入自然循环,对环境造成严重隐患,污泥中营养物也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二是污水处理厂与周边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