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6 18:36
发展办公室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一轮沿海地区发展的专项实施方案。与第一阶段9个方面的专项实施方案相比,特别新增了《江苏沿海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根据目标要求,到2015年,江苏沿海地区要做到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大于20%,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大于5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80%,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大于60%。
目前江苏各地已经制定完成相关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按照江苏省政府制定的目标,到2014年6月,苏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