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3.54亿投入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
日期:2013-12-25 17:15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重点环保工程设施,同时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的去除效率。
国务院此前公布《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环保部等四部委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4号),上述文件均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作出了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一五总量减排基础上,COD和氨氮继续减排8%,同时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污染物总量减排10%,作为十二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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