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环保十大案例 环境诉讼“民告官”增多
日期:2013-12-12 22:39
路、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宝林等4名官员发现偷排行为后收受贿赂,不进行制止和查处,使倾倒地遭到严重污染。最终,道路、张宝林犯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2年。
十大案例中政府部门也做了一回原告,原因是执行难。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未经环保部门竣工验收便投入使用,还拒绝履行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省环保厅因此向南京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认定处罚程序合法,责令污水处理厂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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