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污染物去除率认定应因地而异
日期:2013-12-12 22:31
建设治污设施的,无污水排放口且所生产的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有机肥、沼渣、沼液及经处理后的污水等)经现场认定为完全农田利用(需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可认定其COD、氨氮去除率达到100%。生猪、奶牛、肉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方式,建设废弃物储存设施,无污水排放口,且粪便、污水或尿液经现场认定为完全农业利用(需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可认定COD去除率达到90%(氨氮去除率达到70%)。
对于东部地区,如果采用自然堆肥的方式,虽然同样用于耕地施肥,但存在粪便随富余降水流入河流或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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