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区沿黄河生活排污口将被取缔
日期:2013-12-10 17:34
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政府负责制止秸秆焚烧,监控辖区污染企业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及保护;兰州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园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环保、发改、工信、公安、财政、国土等22个部门也各司其职。
遇重大环境事件应对外发布评估结果
《规定》对应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依据环境事件等级,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另外,有关部门应建立环境污染隐患和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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