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区沿黄河生活排污口将被取缔
日期:2013-12-10 17:34
据西部商报报道:12月9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兰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兰州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市、县(区)政府,22个相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对扬尘等污染源实行网格化管理
《规定》明确市、县(区)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县(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中,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政府组织街道、社区对本行政区的扬尘、小火炉、餐饮业等污染源实行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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