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0 10:3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日前开展了全区部分水泥制造企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8家水泥制造企业因存在排污费核算不规范、征收不及时等问题被限期治理。
为推进水泥制造业污染物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稳定运行、促进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各地环境监察机构开展了水泥制造企业排污费征收摸底调查工作,要求各地做好辖区内水泥制造企业排污费征收稽查自查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过调查,全区共有80家水泥制造企业,其中在1~3季度正常生产的62家,未生产的13家,在建的5家。
在此基础上,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组成稽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