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2家污染源企业 将每天公布排污信息
日期:2013-12-06 18:49
染物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大气污染物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易广志介绍,此前,这些国控企业大部分也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数据是与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联网,并未公开。一些企业不愿披露环境数据,因为负面的信息首先会带来公众非议,也影响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排放浓度、超标倍数等都须公布
根据办法,企业已安装在线污染物监控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实时公布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手工监测的企业,也要每日监测完成后在次日公布。
公布内容包括排放浓度、是否达标、超标倍数等。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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