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企业偷排污水十余年且未通过环评遭罚
日期:2013-12-04 14:40
隐蔽性极强的排污管道,管道口直径15厘米左右,管道口外还有黄褐色的液体存在。
记者离开现场后,立即将发现的情况通报给柯桥区环保局。请环保局进行查处,并取排污口泥土和污水样本送检。
柯桥区环保局表态:严格处理绝不姑息
柯桥区环保局副局长王其龙说,根据柯桥区(原绍兴县,11月18日更名)环保局的规定,所有化工、印染企业所有工业和其他污水必须进入通向污水处理厂的管道;坚决不允许企业偷排任何污水、甚者雨水,违者按照偷排处理。处理措施是:偷排停产3个月、漏排停产1个月。
王其龙介绍,柯桥区的企业环保实行属地管理,区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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