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治污遭遇尴尬 效果不显市民不满
日期:2013-12-02 11:59
计算,每年需支付营运费用约11.75亿元(含污水一级处理费用)。而且如果再算上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每年营运费用超过14亿元,而当时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还不足以补偿污水处理的营运费用,污水处理费的收支已出现缺口。另外,2009年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广东省东莞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在今年第三季度按省规定的最低标准(即不低于0.80元/吨)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2009年年底前力争达到合理盈利水平。由于当时我市平均水平未能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市物价局进行了调整。
2013年
污水处理成本上升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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