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9 11:59
纳管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各区县政府作为本区域推进截污纳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区县截污纳管年度计划,并全面负责组织推进和实施;直排水体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施截污纳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本单位内部排水系统的纳管改造;直排水体住宅小区纳管改造由小区开发商负责实施。
根据部署,上海市将把直排企事业单位纳管工作与新增项目审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新增计划用水指标、享受上海市财政优惠政策等挂钩,督促直排污染源加快纳管改造。
会议强调,各区县水务、环保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