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号重点工程”方案出台
日期:2013-11-28 23:31
湘江流域县以上城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12.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脱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
《方案》要求各市政府依法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4年底前,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湘江干流两岸1公里范围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陆域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全部退出或搬迁;2015年底前,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以外湘江干流两岸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全部退出或搬迁。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其他环境敏感区全面禁止网箱养殖,已有的必须在2014年底前全部退出。
在尾矿库、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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