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7 11:42
违法排污者要注意了,你的行为今后有可能记入个人环保诚信档案。11月25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审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草案二审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排污者环保诚信档案,记载其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承担环保社会责任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排污者的环保诚信档案应当作为财政支持、政府采购、银行信贷、外贸出口、企业信用、上市融资、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草案将企业排污行为记入环保诚信档案作出规定,专家学者表示肯定。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