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逼并举”改善上海水环境
日期:2013-11-27 11:38
、区相关部门要将直排企事业单位纳管工作与新增项目审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新增计划用水指标、享受本市财政优惠政策等挂钩。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要强化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区县水务、环保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通过提高监测执法频率、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格实施处罚等方式加大对直排污染源的执法力度。《方案》还明确,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力度,每年将各区县污染源纳管工作进展情况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公开,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市民巡访团等进行监督。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19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