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清建环境质量公示制度
日期:2013-11-22 23:45
整治,对农村规模化养鸡等养殖污染问题研究具体的防污办法,防止农村环境污染。
临清市环保局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了群众举报网络,定期不定期对环境污染源进行监测。建立环境质量公示制度,对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不重视环保工作的单位和污染严重的企业予以曝光。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的现象一经查实,严肃惩处。坚持环境经济政策的污染者付费原则,通过环境经济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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