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判决首起环境污染案件
日期:2013-11-22 18:27
河南省西平县法院21日公开审判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3名小企业主6个月至7个月不等的刑期,各处以罚金。记者了解到,这也是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新司法解释实施以来,河南省判决的第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据介绍,今年5月,西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县两家小电镀厂在无证无照、无污染防治设备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镀水直接挖坑排放,严重影响当地水资源环境。环保执法人员对这些电镀厂下达责令纠正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当即停止生产,拆除电镀设备。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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