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14 11:30
中有9人被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魏某是近年来上海法院此类案件中判处刑期最高者。
■心存侥幸明知故犯
□水质土质遭到污染
47岁的上海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于2011年4月的一天,将公司露天存放的废油残液用水稀释后抽到油罐车中,运往上海市青浦区某农场附近准备倾倒,后因为害怕而没有实施。
当晚,顾某将车开回公司,左思右想后,将油罐车内的废油残液全部倾倒在公司空地上,并用水冲洗。废油残液通过下水道排入公司旁边的淀浦河,造成河水污染,青浦区徐泾水厂紧急停运。青浦区人民法院以顾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