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处理要高点定位多元投入
日期:2013-11-13 11:49
各地近年来加快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但是由于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资金需求多、管理难度大,导致少数地方政府部门不敢担责、相互推诿。
记者以为,根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住建部门在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上应当勇于担当、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强化监管。
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县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抓住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科学施策,精心突破。一方面,要引导地方政府和有关乡镇增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另一方面,要引导乡镇突破资金瓶颈
1/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18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