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8 11:37
。诸暨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周新建介绍说,企业未建环境保护设施就擅自投入石材轧制加工,加工过程中还产生粉尘和噪声污染。
去年9月18日,诸暨市环保局曾对这家轧制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时,责令停止石材轧制加工,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他们虽然缴纳了罚款,但未停止石材轧制加工。在申请市政府同意后,我们对这家轧制场进行断电,以彻底消除粉尘、噪声污染。周新建说。
今年以来,诸暨市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已累计实施环境执法检查3000余次,实施行政处罚103家(次),处行政罚款360万余元,责令停产68家(次),申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