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8 11:37
企业确有利用监测空隙侥幸偷排污水的行为。诸暨市环保局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对这家违法企业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5倍以上的罚款,计39万余元,并对其逃避监管处以10万元的排污费追缴,合计约50万元。同时,对企业作出限产整治的决定。
拉丝厂废酸渗漏横流部门联手突查涉酸企业
诸暨市环保部门近日会同白塔湖湿地办、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对白塔湖湿地周边的涉酸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在位于店口镇白沥畈村的某拉丝厂车间,储水池中满是暗黄色的液体,执法人员用pH试纸检测发现液体呈强酸性。
店口环保所副所长金峰介绍说,这家工厂已被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