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明年起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费
日期:2013-10-16 17:23
下水道接管用户,仅有台北市、高雄市收费,台北不分家庭营业用户,每度水费加收5元;高雄市只针对营业用户,每度水费加收10元。
水利局解释,2008年台北县时期曾以自治条例方案,将收费标准送交议会却遭退回;经询问台北、高雄两市与内政部后,决定改以收费办法,直接送中央核备,不必再经过议会审议。
因此,新北市初步决定,将参照台北、高雄两市方案,家庭用户每度水费加收5元,营利事业单位如百货公司、仓储等,每度水费加征10元,为避免冲击民生消费,首波收费将锁定营利事业单位,家庭用户仍待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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