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荣县污水厂“造”污水 遭罚 23 万
日期:2013-10-11 13:31
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进行配备的,但目前考核标准按一级A标考核。只有增加紫外线消毒设备,才能达标排放。
据了解,由于荣县污水处理厂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但考虑到荣县污水处理厂已经制定了达标排放的整改措施,自贡市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4.5倍的罚款,即234558元的罚款。
目前,自贡市环保局已经向该公司送达了处罚决定书,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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