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1·10”重大水污染案6人获刑
日期:2013-10-10 23:06
据《青年报》报道,今年1月10日,发生在本市金山区的重大水污染案件让人记忆犹新,50余吨碳九泄露至朱泾镇掘石港河道内,致使掘石港及下游黄浦江河道内水质受污染,松江区部分区域被迫停止供水,污染造成金山区及松江区经济损失计人民币488万余元。9日,金山110重大水污染案件涉案的货主、船老大、码头老板在内的6名事故责任人获刑五年至两年不等。
金山事故责任人悉数获刑
今年1月10日,从事石油燃料买卖的奚某委托他人安排车辆运输涉案碳九至金张公路码头,约定由下家派船至码头接货。
其间,运输方违规采用塑料软管直接对接的方式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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