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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非法偷排废水被告以“环境污染罪”获刑
日期:
2013-10-04 18:43
一下水道。
经湖南省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鉴定,李洪浪等人偷排的废水与城市生活污水进入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区,给该厂所造成的损害近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洪浪、姜建兵、贺德意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因李洪浪、姜建兵、贺德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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