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04 18:43
洲市民的饮水安全。
法院审理查明,废水处理合同人、株洲佳旺化工贸易公司法人代表刘锡彪于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与位于长沙的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每吨60元的价格承包该公司的废水回收业务。
刘锡彪再以每吨40元价格,将废水运给株洲市一家环保公司处理,同时将该废水运输业务,以大车1100元、小车1000元的价格转包给李洪浪。
在运输过程中,李洪浪于2011年9月至2013年5月6日,私自将20车、450吨左右废水排入石峰区汇亚停车场后的一个城市下水道。他还指使司机贺德意和押运员姜建兵前后3次将3车、计44吨左右废水排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