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状告盐城一污水厂
日期:2013-09-04 20:15
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改善城区水质量。工厂先后建立起三期工程,第三期工程于2009年9月投入使用,也正是这期工程受到了江苏省环保厅的处罚。
据介绍,去年底,江苏省环保厅接到举报,称盐城城东污水厂第三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但水污染防治设施并没有经环保竣工验收。经查,2012年12月,环保厅对这家污水处理厂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收到这张罚单,污水厂向国家环保部申请行政复议。今年4月份,环保部的复议结果是,维持省环保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过,污水厂依然没有履行处罚。环保厅发出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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