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不能说的秘密” 违法倾倒污泥事件盘点
日期:2013-08-30 13:09
行政处罚。
2010年11月初至2011年4月,万吨工业污泥倾倒承租地。黄志军等人在明知倾倒的工业污泥对环境有污染的情况下,将从绍兴某公司拉来的一万余吨工业污泥任意倾倒在承租地上。2011年6月5日,大雨造成雨水夹带污泥满溢外流,嵊州市三界镇石山头自然村等村的田地和饮用水受到污染,村民一度陷入恐慌。嵊州市人民法院认为,黄志军等3人与何某违反国家规定,任意向土地倾倒有毒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巨额损失,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黄志军等4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获3年~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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