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含铬废水直排 企业主被刑拘
日期:2013-08-27 23:26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晋江市龙煌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地址与环评批复地址不符,未重新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制革项目未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设施,并且未经环保部门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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