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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日期:
2013-08-27 23:17
行或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时,排水户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中心。
对于餐饮、大众洗浴、洗车、美容美发等不宜安装计量装置的用户,或用水量低于200吨/月的自备水源用户,应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书面排水申请,依据有关规定核定其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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