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镇污水处理率上调10%
日期:2013-08-19 12:53
标调整3%的权重到环境质量指标上,使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环境质量指数三项核心指标的权重分别为8%、9%和8%;二是城镇污水处理率由75%调升为85%,城乡垃圾处理率由30%调升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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