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自备井污水处理费专项检查首次开展
日期:2013-07-22 23:55
缴纳使用自备井的污水处理费,是保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多数用户能够及时足额缴纳这项费用,但有些用户使用了自备井而不缴纳污水处理费。7月1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潍坊市节水办将在7月22日8月2日,在市区开展一次自备井污水处理费缴纳专项检查活动,这也是首次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使用自备井及其实际使用量,是否缴纳污水处理费;区域是高新区、奎文区、潍城区、经济区。
检查中若发现用户未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按日加收应缴费用2的滞纳金;拒缴、少缴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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