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8 23:56
从现在开始,非法排放、处置危险废物超过三吨的,就算构成污染环境罪,就可以被刑事处罚。7月15日至17日,东莞市环保局组织全市3000余家污染企业共6000多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围绕今年6月19日实施的环境污染犯罪入罪新规等问题展开,邀请市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人员主讲。据记者了解,自新规实施以来,外地已有据此入刑案件。
6000多人集中受训
据市人民检察院培训人员介绍,随着国家对污染问题的日益重视,今年6月19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