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污水直排环境“随手拍”活动
日期:2013-07-18 23:01
图片所在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要标明拍摄时间、拍摄人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
山东省环保厅专门制定了执法联动工作程序,从今年7月16日开始,由省环保厅流域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和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全省17市和所有县(市、区)环境监察部门,对上报的图片进行查处,并将查证属实的情况及时在山东环境网站公布。同时,省环保厅对公布的查证图片,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的县(市、区),启动涉水新建项目实施区域限批。
山东各大主流媒体都将以开设专题和专栏的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追踪报道。对公布问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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