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七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日期:2013-07-17 00:25
查处不力、包庇、纵容,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得到有效解决的区域和企业要实施限批。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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