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1 23:39
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在企业废水排放方面,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溶洞、沙土地、无防渗措施坑塘和雨水沟、暗管等方式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予以立案处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要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将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严查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
对于黑烟污染,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