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价监局召开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
日期:2013-06-24 12:49
6月18日,安图县价监局主持召开的我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在县住建局会议室举行。
从2005年起,全州其他7个县市相继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我县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10月正式投入运行,至今未进行营业性收费。从2012年7月开始,全州城市污水处理综合收费价格统一提高到1元/吨,据此,我县暂拟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为0.70元/吨;机关、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费为1.20元/吨;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10元/吨;特种行业及基建用水污水处理费为1.50元/吨;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参照上述分类征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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