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29 16:54
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危险废弃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 吨的企业,以及园区内所有企业危险废弃物年产生量之和大于1 万吨的化工园区,原则上应该配套建设危废处理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废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鼓励危废产生企业自建危废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需持有许可证)。
3.《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分布:鲁西北及鲁西南地区主要发展集焚烧、物化、填埋于一体的综合性集中处置中心,鲁中及鲁北地区主要加大废酸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