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11 15:34
化管理贮存场所、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操练等工作。对存在一般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立即挂牌督办,责令企业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环境安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化学品废弃物排查工作要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化学品废弃物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和复查工作要于9月底前完成,并在相应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三、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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