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第三批环境违法典型问题
日期:2019-04-01 12:45
方标准(灰分12.5%、硫分0.4%);料场内上料口未按要求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东厂区窑顶密闭不严,有粉尘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设施未按规定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月24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邢台市平乡县执法检查发现,邢台建大轮胎制造有限公司违反环评批复要求,违法增建1台喷砂机,涉嫌批建不符。
邯郸
3月21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邯郸市磁县执法检查发现,陆顺焦化有限公司违反环评批复要求,擅自将顶装焦炉变更为捣固式侧装焦炉。
3月22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邯郸市肥乡区执法检查发现,河北利镔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烘干模具间VO
14/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18 10:25